“人肉搜索第一案”終審維持原判 發(fā)帖者敗訴_站長休閑故事
推薦:個人站長如何端正心態(tài)回首網事!最近幾個月的變化,可以用《風云2》來形容,上一次一風云來襲,是一年前的事了,備案!!!給我們廣大站長敲響了第一次警鐘,很多人走過來了。然而這次,工信部的第二次風云,多少站長倒下!!。。。 在此,很多站長會問,為什么打擊這么嚴?這么絕?為什
23日,備受關注的“人肉搜索第一案”塵埃落定,市二中院終審維持了原判,最終認定張樂奕侵害王菲名譽權的事實成立,判令張樂奕刪除網站上的侵權文章、在其開辦的網站上對王菲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公證費共計5684元。
2007年12月29日,31歲的女白領姜巖因丈夫王菲有外遇,從遠洋天地24樓的家中跳樓身亡。在自殺前兩個月,她曾在自己的博客上記載了自殺前的心路歷程,貼上丈夫王菲與第三者東某的合影照片(如圖)。為了祭奠姜巖,并抨擊王菲的不忠行為,姜巖的大學同學張樂奕注冊了“北飛的候鳥”網站。張樂奕、姜巖的親屬及朋友先后在該網站上發(fā)表紀念姜巖的文章。幾天后,大旗網也制作了專題,將王菲、東某的真實姓名和合影照片等粘貼在網上。
遭遇“人肉搜索”、被網友騷擾、被迫辭職、其他單位不敢聘用,甚至父母家門口也被貼滿恐嚇標語……在經歷了4個月“驚弓之鳥”般的生活之后,王菲走上法庭,將張樂奕和大旗網、天涯社區(qū)訴至朝陽法院,索賠13.5萬元。法院一審認定張樂奕和大旗網構成侵權并判決賠償,之后張樂奕提出上訴。
市二中院認為,王菲婚外戀的行為違反法律規(guī)定、違背了社會的公序良俗和道德標準,應受到批評和譴責。但張樂奕將王菲的私人信息在網站上向社會公眾披露,并通過該網站與其他網站的鏈接,擴大了傳播范圍,對相關網民發(fā)起“人肉搜索”、謾罵、騷擾王菲及其父母正常生活的不當行為有相當的推動和促進作用,其行為已構成對王菲名譽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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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休閑故事-“人肉搜索第一案”終審維持原判 發(fā)帖者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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